Trends-CA

黎智英判決|法庭指大量證據顯示國安法生效後 黎續請求外國制裁內地及香港

發佈日期: 2025-12-15 12:02

港澳

已複製連結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案件,三項控罪全部罪成。法庭形容他是三宗罪的主腦,定於明年1月12日聽取辯方求情,再擇日判刑。

正因其他案件服刑的黎智英,早上七時許坐囚車由荔枝角收押所,在多輛警車護送下抵達西九龍法院。

八百多頁的判詞,法庭指,有大量證據顯示黎智英跟《蘋果日報》的高層,以及「重光團隊」的李宇軒及陳梓華,在《國安法》實施前,已請求外國、尤其是美國,制裁內地及香港,而這個做法延續至《國安法》生效後,但黎智英就採取一個較為間接及隱晦的策略,收斂激烈言詞,所以唯一的調整是形式上,而非實際上。

法庭又裁定,涉案的文章客觀上具煽動性,已遠超出法律允許範圍。

法官用了40分鐘宣讀部分判詞,提到有很多證供有WhatsApp訊息支持,大部分是由黎智英本人發出,包括遠在《國安法》實施前,黎智英聘用,並將美國前副參謀長基恩,以及前國防副部長沃夫維茲,介紹予台灣的蔡英文。

而黎智英長年對中國深懷怨恨,從其專欄文章、訪談節目,以及新聞訪問可看到;其助手Mark Simon一直致力為他做事,包括安排他兩次到美國,跟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及國務卿蓬佩奧見面,請求制裁香港等。

法官認為黎智英及其助手影響力大,亦成功安排美國政客訪港,甚至蓬佩奧的未發言講稿,黎智英都收到。

Related Articles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

Back to top button